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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 258 項與「」相關之結果

  • 加入會員|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加入會員| |個人會員| 個人會員 / 學生會員 凡年滿二十歲贊同本會宗旨或從事人因工程有關工作者,由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個人會員。全職學生可申請加入學生會員。 ​ 填妥入會申請表,由申請人及兩位介紹人簽章後,郵寄或傳真至本學會。 加入會員 |團體會員| 團體會員 凡公私營機構贊同本會宗旨由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三人,以行使權利。 ​ ​ 填妥入會申請表,由申請人及兩位介紹人簽章後,郵寄或傳真至本學會。 加入會員 |繳費方式| 01 郵局郵政劃撥(可採臨櫃、郵局實體ATM或中華郵政WebATM方式) 劃撥帳號: 17008348 戶 名: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連絡方式: 袁小涵 0972-849656 02 ATM轉帳 轉入銀行代號:700 轉入銀行帳號:700001017008348 payonline 03 多元支付 請選擇以下入會身分及會籍型態並確認金額後,點選該金額進入支付網頁 ​ 入會身分 新會員/延續或轉換會籍 $ |入會費用說明| 入會身分 入會費 + 常年會費 入會費 + 永久會費 學生會員 300元 + 0元 = 300元 - 個人會員 500元 + 4,000元 = 4,500元 500元 + 8,000元 = 8,500元 團體會員 3,000元 + 5,000元 = 8,000元 3,000元 + 50,000元 = 53,000元 * 入會費僅需繳納乙次,後續繳交常年會費或是常年會員轉永久會員時無須再繳納入會費部分。

  • 人因會訊專區|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人因會訊| 2024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 - 2024/03 2024/06 - - 2021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21/03 2021/06 2021/09 2021/12 2018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18/07/03 2018/10/23 2019/01/31 2019/01/31 2015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15/09/01 2015/12/01 2016/03/21 2010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3季 2010/09/16 2003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9月 (第35期) 12月 (第36期) 2003/09/16 2003/12/16 2000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03月 (第25期) 07月 (第26期) 10月 (第27期) 2000/03/15 2000/07/15 2000/10/15 1993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12月 (試刊號) 1993/12/15 2023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23/03 2023/06 2023/09 2024/01 2020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20/03 2020/06 2020/09 2020/12 2017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17/08/15 2017/10/22 2018/01/26 2018/04/13 2012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2012/04/16 2005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3月 (第39期) 2005/03/16 2002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02月 (第31、32期) 08月 (第33期) 12月 (第34期) 2002/02/15 2002/08/15 2002/12/15 1999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08月 (第21、22期) 12月 (第23、24期) 1999/08/15 1999/12/15 2022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22/04 2022/08 2022/12 2023/02 2019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19/03 2019/06 2019/09 2019/12 2016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季 ​第4季 2016/07/01 2016/09/25 2017/01/02 2017/04/24 2011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第1季 第2季 第3、4季 2011/03/24 2011/07/01 2011/12/12 2004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5月 (第37期) 11月 (第38期) 2004/05/16 2004/11/16 2001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02月 (第28期) 11月 (第29、30期) 2001/02/15 2001/11/15 1994 人因會訊 發行日期 3月 (創刊號) 6月 (第2期) 9月 (第3期) 1994/03/15 1994/06/15 1994/09/15

  • 評審程序|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評審程序| 投稿人因學刊 / 評審程序 / 一、來稿之評審由編輯委員及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 ​ 二、總編輯就來稿性質,諮詢各領域之編輯委員、決定評審人。 ​ 三、來稿由兩位專家學者評審;每位評審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並於下 述四項勾選其中一項: (1) 推薦發表此文 (2) 需加以修改而後發表 (敬請說明建議) (3) 不推薦發表此文 (敬請說明建議) ​ 四、綜合兩位評審的意見,處理方式如下: 第二位評審意見 第一位評審 意見 刊登 寄回修改 第三位評審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第三位評審 處理方式 推薦發表此文 需加以修改而後發表 不推薦發表 推薦發表此文 需加以修改而後發表 不推薦發表 第三位評審 第三位評審 退稿 五、是否刊登文件,事關投稿人權益,應將評審意見知會投稿人,並說明處理方式。

  • 404錯誤 - 找不到網頁 | 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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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因諮詢|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人因諮詢| 研究資源 / 人因諮詢 / 醫療人因專家諮詢服務 歡迎有人因工程輔導需求之醫事團體聯 絡洽詢 為促進醫界與人因界之相互理解與交流,並鼓勵醫療機構導入人因工程的基本理念與精神於產業應用,本學會與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攜手合作,組成醫療人因工程專業諮詢服務團隊。即日起開始推動醫療人因專家諮詢服務,盼共同與時俱進,打造美好醫事環境。 ​ 本服務將優先提供予申請參與國家醫療品質獎人因工程主題之參賽團隊,或其他與醫事人員配置及分工、操作程序、設備及作業環境設計、勞動姿勢等相關人因議題之提案。本會將依提案內容審慎推派合適之專家人選。 ​ 醫療人因專家諮詢服務請洽詢本會助理,聯絡資訊如下: 連絡電話:0979-147572 E-Mail:est.assistant@gmail.com ​ 本學會將持續精進專家諮詢服務品質,並健全相關制度。陸續也將推出其他醫療人因相關課程與服務,敬請期待與關注。若有其他醫療人因服務需求與建議,歡迎與人因工程學會醫療人因工程小組召集人 王明揚教授聯絡(mywang@ie.nthu.edu.tw )。

  • 國內外人因案例|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國內外人因案例| 研究資源 / 國內外人因案例 /

  • 傑出青年學者獎|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傑出青年學者獎| 研究資源 / 傑出青年學者獎 / 為表揚人因工程領域青年從事學術或實務方面有重大成就及推動本會會務有傑出貢獻者,特制訂傑出青年學者設立辦法。 申請資格: 候選人須具本會永久會員,年齡需在 45 足歲(含)以下,且具下列事蹟之一︰ (一) 對於人因工程學術研究或推動有顯著貢獻者 (二) 對於人因工程實務應用有顯著貢獻者 歡迎符合資格的學者踴躍提出。申請者請於每年10月31日前以郵件、傳真或Email方式向學會提出申請資料,詳細辦法以及申請資料表請參考附件說明。 Download EST傑出青年學者申請書.docx Download EST傑出青年學者設立辦法.docx

  • 人因工程專業認證|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人因工程專業認證| 研究資源 / 人因工程專業認證 / 2024年人因工程專業認證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書上傳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0日。 聯絡人email: chiuhsiangjoelin@gmail.com 宗旨: 認證在職人士之人因工程經驗與資歷足以從事人因工程專業工作。 申請資格: 具本學會會員資格 相關工作經驗至少三年 具理工、管理、設計、醫學、心理、資訊、健康科學、環境、安全衛生等相關領域之專科或學士以上學位。 具備以下(但不限於下列所示)人因工程應用相關之工作經驗: 為提昇人員之績效、健康、安全衛生與福祉,以人因工程相關工具、方法改善流程、管理、環境或設備等軟硬體項目。 對產品或服務進行使用者經驗設計或優使性評估。 申請步驟: 下載人因工程專業認證申請書 並將填寫完成的申請書轉為PDF檔。 以郵政劃撥方式繳交審查費用新臺幣2000元,劃撥帳號:17008348 ,戶名: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也可透過多元支付方式 繳交審查費用。 上傳申請書PDF檔、相關附件及繳費證明照片或影本至申請書檔案上傳區 。

  • 識別系統|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識別系統| 關於學會 / 識別系統 / LOGO檔案下 載: PNG檔 AI檔 ※需取得本學會同意後方可公開使用

  • 學會章程|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學會章程| 關於學會 / 學會章程 / 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章程 82年2月14日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84年4月21日第三次會員大會修訂 86年2月22日第五次會員大會修訂 105年3月26日第二十三次會員大會修訂 110年3月20日第二十八次會員大會修訂 113年3月9日第三十一次會員大會修訂 ​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為「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以提升國內人因工作學術研究及相關技術水準,並促進國際人因工程相關研究之交流為宗旨。 第三條: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四條: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第五條:本會之任務如次: 一、國內人因工程學術、技術之研究發展及服務事項。 二、促進國際人因工程學術、技術之交流及合作事項。 三、有關人因工程刊物之發行。 四、其他與人因工程有關事項。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本會會員分下列四種: 一、凡年滿二十歲贊同本會宗旨或從事人因工程有關工作者,由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個人會員。 二、凡公私營機構贊同本會宗旨由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代表三人,以行使權利。 三、凡對人因工程學術或技術有特殊貢獻者,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得聘為本會榮譽會員。 四、個人會員如具學生身分,得為本會學生會員 第七條:會員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八條: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出會: 一、喪失會員資格者。 二、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 第九條: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申請退會,但應於兩個月前預知。 第十條:會員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每一會員為一權,榮譽會員與學生會員無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永久會員於學會通知參加當年度會員大會後,未委託代理且未出席者,經理事會審定通過後,不列入法定出席人數。已書面委託代理者,仍列入法定出席人數。 第十一條: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會員經出會或退會者,其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第三章 組織及職權 第十二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之職權如次: 一、訂定與變更章程。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監事。 三、議決入會費、常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之數額及方式。 四、議決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決算。 五、議決會員之除名處分。 六、議決財產之處分。 七、議決團體之解散。 八、議決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之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本會置理事十五人、監事五人、由會員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五人,候補監事一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本屆理事會得提出下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參考名單。理事及監事之選舉得使用通訊選舉辦理,通訊選舉辦法由理監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第十五條:理事會之職權如次: 一、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項。 二、審定會員之資格。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理事、理事長。 四、議決理事、常務理事或理事長之辭職。 五、聘免工作人員。 六、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及預算、決算。 七、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六條: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並擔任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理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常務理事一人代理之,不能指定時,由常務理事互推一人代理之。理事長、常務理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七條:監事會之職權如次: 一、監察理事會工作之執行。 二、審核年度決算。 三、選舉或罷免常務監事。 四、議決監事或常務監事之辭職。 五、其他應監察事項。 第十八條: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由監事互選之,監察日常會務,並擔任監事會主席。常務監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監事一人代理之,不能指定時,由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常務監事出缺時,應於一個月內補選之。 第十九條: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理事、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條:理事、監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即解任: 一、喪失會員資格者。 二、因故辭職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決定通過者。 三、被罷免或撤免者。 四、受停權處分期間逾任期二分之一者。 第二十一條: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後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但秘書長之解聘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備。前項工作人員不得由選任之職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本會得設各種委員會、小組或其他內部作業組織,其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第二十三條:本會得由理事會聘請名譽理事會長一人,名譽理事、顧問各若干人、其聘期與理事、監事之任期同。 第四章 會 議 第二十四條:會員大會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兩種,由理事長召集,召集時除緊急事故之臨時會議外應於十五日以前以書面通知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於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 第二十五條:會員不能親自出席會員大會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理,每一會員以代理一人為限。 第二十六條: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但次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一、章程之制定與變更。 二、會員之除名。 三、理事、監事之罷免。 四、財產之處理。 五、團體之解散。 六、其他與會員之權利義務有關之重大事項。 第二十七條:理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監事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以召開聯席會議或臨時會議。前項會議召集時除臨時會議外,應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會議之決議,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第二十八條:理事、監事應出席理事、監事會議,理事會、監事會不得委託出席;理事、監事連續兩次無故缺席理事會,監事會者,視同辭職。 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 第二十九條:本會經費來源如次: 一、個人會員入會費新台幣五百元,常年會費新台幣四千元。永久會費一次繳納新台幣八千元。學生會費免收入會費。 二、團體會員之入會費新台幣三千元,常年會費新台幣五千元。永久會費一次繳納新台幣五萬元。 三、事業費。 四、會員捐款。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其他收入。 第 三十 條:本會會計年度以曆年為準,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一條:本會每年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計畫、收支預算表、員工待遇表,提會員大會通過(大會因故未能如期召開者,先提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於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入支出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大會未能如期召開者,先報主管機關)。 第三十二條:本會於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未規定事項,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經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報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會士遴選辦法】 為表揚對人因工程學術或實務方面有重大成就及推動本會會務有傑出貢獻者,學會在此廣邀會員先進們踴躍提出申請本學會之會士。 有意申請之候選人需經學會會員五人以上 或會士二人以上 推薦,申請時請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一) 履歷表 (二) 推薦函 (三) 相關傑出事蹟說明 (四) 其他有利審查之個人資料 申請者請於每年10月31日前 以郵件、傳真或Email方式向學會提出申請資料,詳細辦法以及申請資料表(PDF及Word)請參考附件說明。 ​ 【附件】 會士遴選辦法.pdf 會士遴選資料表.docx

  • 歷屆年會|中華民國人因工程學會

    |歷屆年會| 關於學會 / 歷屆年會 / 【歷年EST年會舉辦學校】 2024 大同大學 2023 東海大學 2022 南臺科技大學 2021 朝陽科技大學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亞洲大學 2020 明志科技大學 臺灣藝術大學 2019 東海大學 2018 清華大學 2017 金門大學 2016 義守大學 2015 元智大學 2014 勤益科技大學 2013 台北科技大學 2012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2011 中山醫學大學 2010 大同大學 2009 高雄師範大學 2008 聖約翰科技大學 2007 朝陽科技大學 2006 義守大學 2005 台北科技大學 2004 大葉大學 2003 逢甲大學 2002 清華大學 2001 明志技術學院 2000 雲林科技大學 1999 成功大學 1998 交通大學 1997 台灣工業技術學院 1996 台灣工業技術學院 1995 台灣大學 1994 清華大學 1993 清華大學

  • 2017-01-18AEC 2017 - Complimentary Registration

    < 返回最新訊息 2017年1月17日 星期二 AEC 2017 - Complimentary Registration 附件: AEC2017_RegistrationForm_VIP Please see attached the AEC 2017 international alliance complimentary registration form. If you or another member of the Ergonomics Society of Taiwan would like to attend the AEC 2017 and use the one complimentary registration being offered to the international alliance partners, please fill out the form and send it to Bill Gibbs ( bgibbs@iise.org ), the conference manager. Please write “Ergonomics Society of Taiwan” next to “VIP – Complimentary” so that Bill can identify which alliance partner is sending the form. L et me know when the form is sent to Bill so that I can confirm if he received it. If you prefer to send it to me I will then forward it to him. Please note that if any paid event is chosen (besides the complimentary registration), the early-bird registration ends on January 22nd, 2016. There are some complimentary events that would be interesting to attend but the boxes close to their names need to be checked on the form like: “Welcome Reception”, “Ergo Speed Networking Event”, “First-timer Orientation”. 上一章 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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